在失败的婚姻里
孩子是无辜的
(相关资料图)
夫妻双方离婚
绝不是孩子“失去”父母一方的开始
父母仍承担着抚养子女的义务
当一对怨偶来到法庭
父亲以母亲未尽到抚养义务为由
要求变更抚养权
法官如何判决?
案情回顾
沉迷麻将,她将孩子送到亲友处暂住
白先生与车女士于2018年8月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,协议约定儿子小瑞由母亲车女士抚养。自2020年9月起,车女士将小瑞送去住校。2021年1月,车女士未经白先生同意,以其无暇照顾孩子、为了让孩子的生活更舒适为由,将小瑞送到亲友处暂住。车女士一直无固定工作,平时又有打麻将的习惯,对小瑞的学习生活不管不问,白先生知晓后,于2023年2月向建水县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变更抚养权。
庭审现场
剑拔弩张、愈演愈烈的抚养权争夺之战
近日,建水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。白先生提供了其与车女士的短信记录、证人证言等证据,以证明车女士未按约定实际抚养孩子。被告车女士认可其虽然目前未与儿子小瑞共同生活,但辩称有继续抚养小瑞的意愿,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继续由自己抚养。
眼见两人对“应由谁来抚养孩子”“车女士是否尽到抚养义务”等问题的争辩愈演愈烈,承办法官考虑到孩子小瑞是已满14周岁的初中生,充分征询了孩子本人的意见。小瑞明确表示,愿随父亲白某共同生活,不愿再随母亲车某生活。
判决结果
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考量
法院经审理认为,对子女抚养问题,应当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为考量,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、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,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。
在本案中,儿子小瑞在2018年原、被告离婚时协议约定由被告车女士抚养,被告作为孩子的监护人,应当给予其更多的关心、照顾,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安定、健康的成长环境。但本案被告非但未尽到抚养义务,也疏于对自身的管理,养成沉迷麻将的恶习,将儿子小瑞送到亲友处暂住,未能尽到其作为母亲应尽的教育、保护义务。
小瑞作为一名14周岁的初中生,有一定感知、理解和表达能力,在庭审中明确表示要与原告白某共同生活,法院对其意愿应予尊重,且原告白某亦具备照顾小瑞生活的经济条件和能力,故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,小瑞由原告白某抚养,被告车某支付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止。
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。
法官说法
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
本案是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。离婚时,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,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,协议不成,则由法院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。
但抚养权并不是一经确定就不能更改的,随着时间的推移,如果抚养情况发生了变化,法律赋予了非直接抚养方变更抚养关系的诉权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
本案中,白先生正是在了解到因孩子已经被车女士送到他人处暂住,未尽到其作为母亲应尽的抚养义务的情况下,提起了变更抚养关系之诉。
法官心语
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
“纷繁复杂的审判日常没有让我变得冷漠,而是让我对案件中每位当事人的诉求都更加关注。作为法官,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用司法守护家庭,用温情修复亲情,愿每一个孩子都能被温柔以待,是我一直努力的方向。”承办法官感慨地说道。
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计之深远”
离婚家庭的父母
更应承担起法律责任
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原生家庭分裂
对孩子的责任与爱不能丢失
愿每一份判决都是当事人的新开始
愿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美好的未来
来源:怒江中院微信公众号
编辑:江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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